索引号: | 003065889/201811-00490 | 信息分类: | 综合政务 |
内容分类: | 清理与调整职权情况 | 发文日期: | 2018/11/30 17:10:08 |
发布机构: | 生成日期: | ||
生效时间: | 废止时间: | ||
名称: | 凤台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公布县直单位取消政务服务事项申请材料清单的通知 | ||
文号: | 关键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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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开展“减证便民”整治申请材料多专项行动,是深化“放管服”改革的重点任务,也是创优“四最”营商环境的重要举措。在前期试点基础上,县直单位全面开展“减证便民”整治申请材料多专项行动,共精简35家县直单位申请材料2627项,精简比例达56.34%,经梳理形成取消政务服务事项申请材料清单。经县政府同意,现予以公布,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严格执行取消政务服务事项申请材料清单。政务服务事项申请材料取消后,各有关单位要及时调整政务服务事项实施清单,同步精简实体大厅办理相关事项的申请材料,做到线上线下同步精简;不得变相要求申请人提供已取消的申请材料,切实解决申请材料多、群众办事难等问题。涉及取消中介服务事项的,要及时动态调整本单位行政权力中介服务清单,严格执行,认真落实,有效降低企业制度性交易成本。
二、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和服务。各有关单位要按照协同推进“放管服”改革要求,对照政务服务事项申请材料取消后的办理方式,优化办事流程,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和服务,积极推动信息互联共享,让群众办事更方便、创业更顺畅。要加强实地调查核实工作,制定完善申请人书面承诺书等制式文书,整合优化申请材料内容,及时修订完善相关文件规定,避免出现管理真空和服务空档,确保依法全面正确履职。
三、健全政务服务事项申请材料清理常态机制。县级政务服务事项申请材料实行动态管理,各有关单位要根据有关法律法规修订,结合“互联网+政务服务”和信息共享推进情况,及时精简取消政务服务事项申请材料,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持续激发市场活力和社会创造力。